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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科技: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来源:有连云  2023-02-07 07:39:04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2月7日,汇金科技(300561.SZ)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46,337,646股股票(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认购对象为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国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7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4.35万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淄博国投。2023年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陈喆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瑞信、第二大股东马铮与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淄博国投签署《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喆、珠海瑞信和马铮分两次合计向淄博国投转让公司20%的股份,同时,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至淄博国投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或第二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的孰晚之日止的期间内,陈喆、马铮不可撤销的放弃其持有的剩余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国投,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淄博国投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其认购本次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标签: 关联交易 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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