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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药装筹划赴北交所上市 发行底价为10.00元/股
来源:资本邦  2022-05-31 16:52:19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5月31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春光药装(838810.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00万股(未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

据悉,公司本次发行底价为10.00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全部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满足上述项目需求后尚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为3,085.57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76%(扣非前后孰低),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春光药装,公司全称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7月18日,现任总经理边境,主营业务为药品及食品包装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王健凡)

标签: 新三板企业春光药装 春光药装 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春光药装筹划赴北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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