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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显示,近日,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因“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5万元。违法详情显示,经查,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期间,当事人在其线上旗舰店开展的“双 11”促销活动中,销售“迪卡侬HelmetphoneBH51城市公路智能骑行头盔”的商品页面上,明码标价页面表述为:“11.11 预估到手价 764.9起=1099(日销价)-249.1(活动优惠)-85(优惠券)”。当事人销售涉案商品时进行价格比较,被比较价“1099”元未标明详细信息,且该被比较价高于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为74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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